[摘要] 提前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此外,物业公司可以拒绝没有明确停车位的车辆。
提前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此外,物业公司可以拒绝没有明确停车位的车辆。
作为房屋的“养老钱”,维修资金上缴难、使用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济南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尚未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一次性缴存。
维修资金使用方面,新《办法》在原有3种应急维修情况的基础上,增加4项内容。济南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对于应急维修的概念有屋面漏雨、电梯安全隐患、消防设施出现故障等,一个“等”字概念比较模糊,一般应急维修只走了上述三种情况。新《办法》在种类中,增加了外墙渗水、下水管道破裂、外墙面脱落、道路塌陷等应急维修的情况。
车位问题也是小区管理的重点,对此新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含共用车库车位和专用车库)应当通过出售或者租赁形式,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在满足业主需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车库对外出租,但租赁期限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新规还明确,如果因规划建设时车库不足,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停车泊位,但是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道路通行。利用停车泊位停车的,应当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确定停车位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可限制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等特殊车辆执行公务以及临时停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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