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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放弃房产继承权 但要注意时间和方式

都市女报   2014-05-25 01:00

[摘要] 济南市民乔先生和妻子一直照顾老人,老人去世后立遗嘱将房子全给他,他却想给妹妹,不知该怎么办。近日,他找到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济南市民乔先生和妻子一直照顾老人,老人去世后立遗嘱将房子全给他,他却想给妹妹,不知该怎么办。近日,他找到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详情:父亲去世早,母亲辛苦把我和妹妹拉扯大。母亲不想让妹妹养老,就一直跟着我们住。妹妹也想尽孝,但她的家庭情况不太好,一直住在母亲原先居住的一套房子里,妹妹和妹夫常来看老人。年前,母亲跟我商量,因为她一直由我照料,所以想把财产都留给我,还写了遗嘱,将妹妹居住的那套房子里她的份额给了我。前不久,母亲因病去世,我不想要房子,但有遗嘱在,不知该怎么做?

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淮明(中国民进山东法专委委员,法学本科毕业。执业15年来,先后办理各种案件三百余起,担任过二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坚持“乐己达人、和谐至公”的执业理念,擅长重大、疑难民商案件的代理和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和公司法律案件的代理及相关法律事务协商、谈判等方面有独到之处。)点评: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法意见》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根据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当事人是可放弃房产继承权的。虽母亲留有遗嘱,只要放弃继承权,遗嘱所涉的房产份额就会变成法定继承的财产。既然当事人已放弃房产继承权,那么法定继承的房产份额也一并放弃了。当事人不想要房子也意味着一并放弃了其父亲的遗产份额。

综上,其父母的房产将由其妹妹一人继承。在放弃继承权时,要注意放弃的时间及方式,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尽量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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