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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调整物业费标准有分歧 老小区不必严卡星级服务标准

齐鲁晚报  2012-09-10 08:49

[摘要] 8月1日至今,《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实施一个多月。在新旧收费办法的衔接过程中,不少老小区的物业与业主在调整物业费标准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部分小区的物业费甚至至今还没有做出调整。9日,本报“房管直通车”走进万盛园小区,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

8月1日至今,《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实施一个多月。在新旧收费办法的衔接过程中,不少老小区的物业与业主在调整物业费标准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部分小区的物业费甚至至今还没有做出调整。9日,本报“房管直通车”走进万盛园(小区网论坛)小区,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

万盛园小区新区共26栋楼,都是多层楼房,业主有1350户。据万盛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郭庆介绍,小区物业费沿用的是2002年的标准,每月每平米0.54元。小区地上停车一直收取每月80元的看管费。十多年来,由于人工、管理等成本的增加,物业每年亏损达40多万元。郭庆说,如果按照物业新规服务等级的要求,他们的服务能达到三星级标准,收费应为1.00元/平方米·月。“现在物业费缴费率在96%左右,我们很担心提价后物业费收不起来。小区没有业委会,一直是前期物业阶段,至今对费用调整也是摸不着头脑。”

对此,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副处长张卫东坦言,这种问题在一些老小区是通病。“现在有一个问题要澄清,新建小区要严格执行新规的五星级服务标准,但对老旧小区只是一种参照。”张卫东说,五星级的标准是针对新建小区来设定的,老小区由于年代久远,配套相对落后,很难达到新的标准要求,可以说每个小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很难一刀切。基于此,老小区物业在调整物业费时,可以参照五星级的要求,具体的标准、收费都是由业主大会来决定。

“比如新规中规定,三星级标准物业费是1.00元/平方米·月,如果业主大会根据小区实际,测算的收费是0.8元/平方米·月,只要大会通过,完全可以按这个标准来收费。”张卫东说,万盛园物业当务之急是测算出物业服务成本,进行公示,再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

“现在有一些老小区在调整物业费时,是由物业公司自己说了算,激化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张卫东说,这种做法是违规的,物业费调整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应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代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拟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只有这样才能调整。

房管等部门将对全市小区物业大检查 物业服务不达标可向区房管部门投诉

本报9月9日讯 8月1日,《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后,不少业主都提出了同样的担忧:虽然新办法规定了星级服务标准,但如果物业公司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没有达标,或是出现“质价不符”等问题,业主该如何维权?

对此,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副处长张卫东表示,“房管部门主要是检查物业服务的质量是否达标,服务是否到位主要是看物业合同中的约定。”张卫东说,物业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对服务等级会有相应的约定,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出入很大,可以向所属的区房管局投诉。区房管局将对问题做调查核实,如果服务违反合同,房管部门将对物业公司责令整改,违规情况如很严重,还将记入服务企业诚信档案。

物业服务如果出现“质价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拨打12358价格监督热线,物价部门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处罚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

张卫东介绍,近期济南房管将会同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城管局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物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特别是贯彻执行《收费办法》要求,公开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情况。对存在违规经营,侵害居民权益,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多收费、强收费、乱收费等业主反映强烈的企业,要进行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济南市房管部门还将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着手制定《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考核办法》,把行业大检查的结果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载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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