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专家提醒:购买"指标房"便宜与风险共存当谨慎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5-10 21:42

[摘要] 几年前,很多单位为了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流行集资建房、团购买房,一些不想买房的职工就将购房指标转让给想要的人;可几年后等房子盖好,看到房价猛涨,当初出售指标的职工又后悔了,不想把房子过户给买房人,为此引发纠纷。记者采访发现,购买"指标房"便宜与风险共存,购房者当谨慎。

专家提醒:购买“指标房”便宜与风险共存当谨慎

(来源:新华网)几年前,很多单位为了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流行集资建房、团购买房,一些不想买房的职工就将购房指标转让给想要的人;可几年后等房子盖好,看到房价猛涨,当初出售指标的职工又后悔了,不想把房子过户给买房人,为此引发纠纷。记者采访发现,购买"指标房"便宜与风险共存,购房者当谨慎。

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晶介绍,对购房指标能否转让的问题,法律设置了几种禁止性规范,例如经济适用房、军用房等不得转让,除此之外,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购房指标转让。对公法而言,法无明文规定则为禁止;对私法而言,法无明文规定则为自由。这是法理的基本原则。因此,购房指标转让应当有效。

虽然在一些时候法院的判决支持购房指标转让协议有效,但购买购房指标也存在风险,"比如房屋转让没有取得配偶的同意,只是夫妻一方出售指标,这样的转让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孙晶这样表示。此外,转让的集资、团购房大多尚未取得产权,因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规章条例的限制,职工从出卖房屋到取得产权一般要经过一段过渡时期,有的长达数年。还有一些建房的单位往往与购房职工作出限制性约定,要求不得转卖、转让、出租集资房。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等专业人士提醒,购买指标首先要查清房产性质。例如经济适用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不得上市。而购房指标转让很明显违背了法律的这一强行性规定,最终将导致合同无效。购买指标时,聘请律师拟定购房指标转让合同。因为当事人对法律知识不太了解,草拟的合同、协议总是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漏洞、矛盾,一旦发生纠纷,将会因为协议的不规范导致没有一个权威的证据。

 

相关阅读:业主个人信息泄露索赔几无可能

(来源:上海青年报)今年3月,一网友在百度文库上,分两次以Excel文档的方式,发布了汇贤居、汇金公寓、黄金豪园、菊园等14个高档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包括了通信地址、家庭电话和手机,遭泄密的家庭数量总计超过3600户。上海公安机关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这起案件,泄漏的源头是一名售楼小姐(见本报上周六报道)。

当得知破案后,业主们在开心之余还考虑起诉泄露他们信息的售楼处和百度网站。但律师表示,由于此类事件的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条例的缺失,业主想得到经济补偿很困难。

业主很生气"我想维权"律师很无奈"真的很难"

"烦得来要死。"吴小姐提起信息被泄漏这事就一肚子的火气,嗓门略大地告诉记者,"时不时地来一个电话,不认识的号码我又不敢不接,生怕误了工作。现在案子破了,也许这只是暂时的,我生怕资料又不小心跑出去。"

与吴小姐如出一辙,名单上某小区的业主高先生也哭笑不得:"我压根就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不知道为什么电话就出现在名单上了。"在破案之后,高先生曾想过要打官司,状告房产销售公司和百度,"不过销售公司和我老婆的单位有些关系,有点抹不开面子啊!"

不过邹先生倒是不甘心事情就这么算了,"凭什么把我的电话散布出去?"邹先生告诉记者,他不想忍气吞声。"就怕有一次便有第二次,我目前考虑把我电话传出去的公司、百度告上去,要让他们赔偿我,也起到个警示作用吧。"

"将小区业主的姓名、电话、住址上传到网上,涉嫌侵犯公民和他人的隐私权和安宁生活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宣子翀表示,业主可以起诉泄露他们隐私的那名售楼小姐和百度文库,追究他们的责任。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条例的缺失,业主想得到经济补偿非常困难。

宣律师指出,我国在2009年修订了刑法,增加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两项新罪,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法律规定,首先,个人信息是"窃取"或是"非法获取"得来的,显然,售楼小姐获得信息的途径并非上述两项;其次,规定要求"情节严重",业主接到骚扰电话也肯定够不上情节严重,所以业主无法进行刑事诉讼。"

宣律师坦言,遗憾的是我国刑法在增加这两项罪的同时,却并没有相应的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的修订或增加,至于精神损失费,那更是不可能。"业主们受到的困扰够不上刑事诉讼,只能走民事路线,但这样的话要求赔礼道歉,或是消除影响,经济补偿基本是天方夜谭。这样不仅时间和精力的成本极高,而且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很差,得不偿失。"

 

网站如改正就算没事?"避风港原则"不能滥用

记者昨天看到,百度文库已经删除了相关的业主个人信息。即使是这样,已经下载至各个电脑硬盘里的个人信息文件是百度无法删除的,也无法保证网上不再出现与此类事件相同的信息泄露。随便在搜索引擎上试着搜索个人信息,仍多多少少能够搜到一些个人电话。也许常人无心,但在某些"有心人"的手中,便成为了其推销产品的目标。

据了解,目前网络上公布的这些个人信息,只有在接到用户举报之后,网站才会去删除这些内容。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网站享有"避风港原则",也就是只要网站及时将侵权内容删除,即可免责。对此宣律师指出:"网站不可滥用避风港原则。因为避风港原则的前提为网站事先必须不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是否侵权。然而,一旦有用户上传了大量的市民个人信息,网络管理方何以会全然不知这是侵权行为。""所以作为百度方面,在发布用户上传的文件之前应该予以严格审核。"宣律师表示。据悉,我国侵权责任法三十六条第三款也规定了,若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红旗原则"。

》业主回忆

信息"大白于天下",家中饱受骚扰

"你家离我很近。"3月20日,在一家咖啡馆里,王女士生意合作伙伴马先生不经意间说了句。王女士惊讶于对方的"了如指掌",便惊奇地问,"你是怎么知道?"她得到的答复是:"网上有的。"家住浦东新区某小区的王女士近日在与合作伙伴进行某一项目谈判,合作伙伴对她的熟知程度让她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恐慌。

在"百度文库"上,王女士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在名为"某某小区2011精准名单"的表格中,王女士发现,单独成行的表格上,不仅罗列了业主的姓名,而且包括了通信地址和家庭电话。

无独有偶,多名同小区的业主也发现不断有人打来电话推销保险、楼盘和保健品,不时收到一些垃圾信件,地址、姓名准确无误,一些房产公司也来电询问是否需要出售房屋。"几乎每天都能接到,电话打过来,就直接报出我父母的全名,之后再说出打电话的意图,我感到很没安全感!"业主向记者说道。

 

》新闻延伸

3条利益链环环相扣导致个人信息不断"曝光"

通过本市破获的这起典型案件可见,个人信息网上泄密的背后,是一条商业公司员工、无孔不入的"信息贩子"和"流量至上"的网站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

"利益链的环往往在于电信、物业等大型公司内部环节监控失控,使得员工轻而易举地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造成信息倒卖泛滥。"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游闽键如是说。

个人信息泄密利益链的第二环,在于各个倒卖环节的"信息贩子",也就是一些非法的网络公关公司或个人。"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为了开拓自己的"业务领域",甚至专门收买、窃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成为所谓的"专业户"。"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院长丁寿兴告诉记者。据悉,当信息转手多次之后,往往会辗转流落到业务员QQ群等半公开的网络空间,最终被个别用户上传到公开的平台上"裸奔"。在百度文库上传了上海某商会会员联系方式的网民就承认,其信息来源于"自己常常上的群里面共享的信息"。

个人信息"被上网"之后,为何一些网站"我行我素",迟迟不见删除?这就牵扯出了利益链的第三环"流量至上"的无德网站。"一些网站自恃是大公司,不怕打这样的官司。它通过流量能赚到大量的广告费,而输掉官司也不过赔偿几千元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说,"商业逻辑大于法律逻辑,像前几年的百度MP3纠纷案,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它的流量不停地涨,达到整个流量的20%,赚取巨额的广告费,而最后输掉官司也不过赔了几万块钱。逐利的本性让网站不会主动删除涉及个人信息的文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