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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重点城市地价占房价三成 地价增速超GDP

财新网 |  2011-03-29 11:00

[摘要] 2010年全国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各用途地价增长率均高于2009年,其中居住用地地价增长率达12.69%,较上年同比提高4.06%。

2010年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各用途地价增长率均高于2009年,其中居住用地地价增长率达12.69%,较上年同比提高4.06%。

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昨日发布报告公布了此消息,报告显示,2010年重点城市综合、居住用地地价平均值分别为3943元/平方米和5766元/平方米,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10.60%和12.69%,增幅仅次于2007年曾出现的历史高点;商业用地地价平均值为6536元/平方米,与2009年相比,增长11.97%,增幅超过2007年,成为历年。

部分发达城市地价增速超过GDP。报告称,部分经济较发达城市,地价增长速度已经超当地经济增长速度,存在房地产市场泡沫现象。报告认为,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迅速增长,拉动了土地需求的增加,从而推动综合地价持续上涨;通胀压力加大,投资性需求增长是房价、地价过快上涨的直接因素。

2010年范围内,地价增长率超出房价。报告统计,2010年商业和居住综合平均地面地价为4488元/平方米,平均增长率为10.76%;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5029元/平方米,增长率7.11%,地价增长率比房价增长率高3.65个百分点。

多城地价占房价五成,重点城市占三成。报告称,2010年重点城市基于相同市场时点的居住用地地价房价比,均值为34.07%,处于近年平均水平。厦门、长春、福州、宁波的居住用地地价房价比在50%以上;海口、重庆、南宁、西宁的居住用地地价房价较低,均低于20%;其余城市的居住用地地价房价比均在20%-50%之间。报告认为,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增长快,居住用途土地的交易量大的城市,居住土地市场活跃,相应的地价房价比较高;反之,地价房价比则处于较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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