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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制定霸王条款 二手房评估费"水分"多

房天下   2011-03-20 11:30

[摘要] 市民盘先生通过房屋中介买房,却发现卖方原来是老熟人,两人撇开中介私下成交吃到了官司。盘先生究竟占不占理?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记者从省城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评估费一般都按照评估价或成交总价的4‰来收取。淠河路上一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按成交总额的4‰收的评估费是由评估公司规定的,与我们中介公司无关。”东流路上一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二手房买卖中的评估费,多是由中介公司或银行代为收取,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指定评估公司,如果不指定,购房者可委托中介寻找银行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费用是按照评估价格的4‰收取。

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在二手房评估中,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评估费收取标准为总价的2‰~2.5‰;总价在50万至100万的,评估费收取标准为1.6‰~2‰;总价在100万以上的,评估费收取标准为1.2‰~1.6‰。也就是说,目前多家中介代收的评估费是严重超出标准的。合肥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收费,可以向12358进行投诉,随后,相关部门会介入调查。

阜南路上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二手房的评估费也是可以打折的,中介公司所代收的评估费里面有很多“水分”。

业内人士介绍,关于二手房交易中的评估费有很多“猫腻”,购房者所交的评估费并不是全部交给评估公司,而是被中介落入口袋。据介绍,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房产评估是有所区别的,通常情况下,抵押贷款的房产评估,是由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其评估费用由银行与评估公司签订协议规定,按总价的1‰至3‰标准收取。“如果是用于购房的按揭贷款,购房者可以自己找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银行也会认可,评估费有相当大的折扣。”该人士说,不少购房者怕麻烦或不了解情况,委托中介公司找评估公司后,常常会多花很多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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