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时报2月19日讯 日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济南市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报2月19日讯 日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济南市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房屋权属登记以及与房产管理相关的房产测绘,需由市、县(市)房产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机构进行测绘,经审核后作为房屋登记发证的依据。
房产测绘机构申请房产测绘资质的,应具备7项基本条件: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字〔2009〕13号)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山东省房产测绘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字〔2009〕13号)中规定相应的房产测绘仪器设备和设施;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房产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与申请从事房产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有与申请从事房产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生产能力;有满足房产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对取得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将由济南市规划局和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定期联合向社会公告。同时,用于房屋权属登记以及与房产管理相关的房产测绘业务,由市、县(市)房产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机构进行测绘。房产测绘成果经市、县(市)房屋登记部门审核后,作为房屋登记发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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