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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6月19日
济南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了
哪些人可以申请?
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下面全都说了
受理时间
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8日。
7月18日17时,申报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以下简称《收入认定凭证》)截止,其中网上办理同步截止,以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取得《收入认定凭证》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配置标准
今年计划供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信息将在选房前另行公布。
户型分为一室户、两室户两种,其中:
一室户配租人群为: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的申请人。
两室户配租人群为: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以及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申请人。
申请范围
申请2018年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户:
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单身人员:
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的规定执行。
申请渠道及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办理:
1.现场申请
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含市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取得《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提醒:具体如何办理低收入认定在本文最后一部分。
2.网上申请
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下载填报《济南市户籍家庭现住房情况筛查登记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过邮件形式取得《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可自行打印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低保家庭(家庭全体成员均享受生活保障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认定,可申报筛查房屋信息;
已办理低收入认定且在2018年7月18日(含)后依然有效的家庭,可先行申报筛查房屋信息。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等的特殊申请家庭须到现场办理,并当面核实家庭情况。
特殊情形↓
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家庭(含单身人员)可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患者、四级以上残疾、军残、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归侨侨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符合1978-2014年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办理时先行提供退役证,最终以市涉军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核实后名单为准)。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待遇。
具体步骤看↓
租金标准
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符合本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共分为以下三档:
(一)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生活保障的,公租房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三)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保障政策查询平台和咨询电话
网站及公共信息平台:
1.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
2.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济南房管与城市更新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申报邮箱:
1.历下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东青龙街42号
电话:86568257
电子邮箱:lixiazfbz@163.com
2.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经十一路62号
电话:81271505
电子邮箱:shizhongzfbz@163.com
3.槐荫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北小辛庄西街59号
电话:87086036
电子邮箱:huaiyinzfbz@163.com
4.天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
电话:81912156
电子邮箱:tianqiaozfbz@163.com
5.历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山大北路87号
电话:88112890
电子邮箱:lichengzfbz@163.com
6.长清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清河街1826号
电话:66589865
电子邮箱:changqingzfbz@163.com
7.南部山区管委会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历城区柳埠街道柳埠3区309号
电话:88112725
邮箱:nanshanzfbz@163.com
相关链接:
如何办理低收入认定
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时,申请人应持《低收入认定凭证》,到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具体程序为:
一、领表
申请人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市低收入诚信申报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居住不满1年,到户籍地申请办理,居住地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填表、准备材料
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入认定,材料齐全且审核合格的送至区(含市南部山区)民政部门。
四、核准
经核准,符合低收入认定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含市南部山区)民政部门负责对《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核准确认。
经济状况核对无问题且材料齐全的,核准时限自街道办事处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经济状况核对有问题的,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落实无异议后20个工作日予以核准。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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