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务院引领下的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而济南也不甘落后,在保障居民住房需求上节节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我国将在今后5年内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使保障房覆盖率达到20%。国务院办公厅也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政府抓紧审批棚改规划,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同时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2014年计划改造棚户区470万户以上。
在国务院引领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而济南也不甘落后,在保障居民住房需求上节节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保障房分配完成超八成
今年济南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向社会承诺,年底前分配保障性住房不低于7000套(间)。目前保障房分配工作进展顺利,市级分配任务已完成86%,年底前还将进行一次2014年新申请分配工作。
据悉,济南市承诺的7000套保障房分配计划中,包括市级分配不少于4000套(间);区级政府(含济南高新区)和社会组织分配不少于3000套(间)。目前市级分配完成3458套,已完成市级分配任务的86.4%,占全年分配任务总量的49.4%。
根据工作计划,年内市本级将组织三次摇号选房工作:文贤居项目分配、志愿调剂分配和2014年新申请分配。截至目前,文贤居项目分配和志愿调剂选房工作已圆满完成,共分配住房3458套,已完成市级分配任务的86.4%。对于市本级保障房计划来说,年内还将针对2014年新申请的居民进行一次摇号选房……【更多】
公租房同城同待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记者了解到,不论济南本市户籍人员,还是外地来济的务工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后,均可在济南获得住房保障权利。
按照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明确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内6区的常住居民户口家庭以及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保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签有正式劳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符合相应的住房困难标准,均可在济申请公租房,本市户籍家庭的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下,其他4类人员要求在市内6区没有住房……【更多】
廉租房保市内6区低收入群体
按照济南现有政策,廉租房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均仅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市内6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范围内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2007年以来,济南廉租房保障标准已多次调整,针对申请人的收入、年龄以及住房困难情况等方面的门槛不断降低,2009年至今的准入门槛是: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在市内6区没有住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45周岁。历次调整中不变的是,须是市内6区的户籍居民,且不能保留有承包地或宅基地。
按照这一政策要求,市内6区不符合收入及年龄条件、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户籍居民,非市内6区的本市户籍家庭,以及非济南地区户籍的其他人员,即便满足其他条件,均无法享受廉租房保障待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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