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科琳公司三房产处查封期 不能过户也不能出租

济南时报  作者:祝田园  2012-07-05 09:04

[摘要]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了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民间非法吸储5000多万元一案。数百名债权人本来期待法院查封的科琳公司历东商务大厦房产拍卖后能追讨回本金,但不料房产已有了新东家且被转租。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了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民间非法吸储5000多万元一案。数百名债权人本来期待法院查封的科琳公司历东商务大厦房产拍卖后能追讨回本金,但不料房产已有了新东家且被转租。

7月4日,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查实,科琳公司位于历东商务大厦二楼的三套房产仍在法人代表郑琳名下,且目前仍处于查封期,按照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的说法,目前不应该对外出租。

历下区公安分局门口 几十名科琳案债权人登门求助

4日上午,以赵延新为代表的五六十名科琳案债权人一起来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就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房产纠纷一事请求经侦大队协调解决。

赵延新告诉记者,当天上午,他们与负责此案的经侦大队队长袁卫东当面进行了交涉。“袁队长答应马上查封历东商务大厦二楼科琳公司的房产。我们希望历下公安周五前就能把相关房产查封。”赵延新说。

市房管局查档证实 历东商务大厦201、202、203室产权仍属科琳公司

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历东商务大厦二楼的房产到底归谁所有?4日下午,记者来到济南市房管局进行调查。

在房屋档案馆处,记者一一查询了历东商务大厦201室、202室和203室的产权,发现三套房产依旧登记在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琳的名下,被拍卖的房子至今未过户。

其中,201室和203室被抵押给原济南市商业银行民生大街支行,抵押日期是2007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0日;202室则被抵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路支行,抵押日期为200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9日。

除了三套房产均仍在郑琳名下,并都抵押给了银行,记者还发现,这三套房产名下都存在数量不等的查封文件。其中,201室名下存在4个有效查封,包括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的(2010)济铁执字第155-163号,历下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08年8月26日至2011年8月2日),历下区公安分局的济公历下[290]5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2011)市执字第1074号;202室有效查封2个,包括历下区公安分局济公历[2010]57号,历下区人民法院(2008)历民初字第3488-1号(查封期限:2008年10月28日至2010年10月28日);203室名下也有4个有效查封,分别是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的(2010)济铁执字第155-163号,历下区人民法院(2008)历民初字第2829-2837号(查封期限:2008年8月26日至2011年8月2日),历下区公安分局的济公历下【2010】57号,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2009)市执字第1074号。

历下区公安分局 被查封的房产不能过户也不能出租

位于历东商务大厦二楼科琳公司的房产到底有没有拍卖出去?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案子比较复杂,房子的拍卖程序已经走完,但是当时拍卖的依据———历下区法院的民事判决被撤销了,因此很难说清楚。

既然拍卖程序走完了,那算卖还是没卖?对此,这名工作人员称:“现在矛盾就在这里,你说没卖,但拍卖程序走完了,买受人的钱也交了;可要是说卖了,拍卖依据的民事判决被撤销了,房子的所有权到底应该归谁很难说。”

他介绍,起初,有8名债权人到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法人代表郑琳,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是拍卖房产偿还债权人。但在这8个人起诉后,又有很多人起诉科琳公司和郑琳,历下区人民法院意识到这不仅仅是几个人之间的事,而是关系到很多人,应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因此就将此案移交到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立案,这个案子就由民事诉讼转为刑事诉讼,从而撤销了原先的民事判决。

“历东商务大厦201室和203室之所以遭到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查封,是因为郑琳曾以这两处房产在原济南市商业银行民生大街支行抵押贷款数百万元。”

民事判决撤销的确切日期和民事诉讼转为刑事诉讼的时间,这名工作人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表示撤销民事判决的日期在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裁定书之后。

“现在历东商务大厦201室和203室还在科琳公司法人代表郑琳名下,就是因为房子处在冻结状态,买受人胡家麟不能成功过户。”这名负责人解释称:“历东商务大厦二楼科琳公司的房产,历下区人民法院和历下区公安分局先行冻结了,市中区人民法院已申请后冻结。因此,只要历下区公安分局的冻结一解除,市中区人民法院就立即予以冻结。冻结的房子无法进行过户,所以即使拍卖了,买受人也不能过户”。

他表示,由于历东商务大厦201至203室还处于查封状态,不能对外出租,因此,“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将在这几天跟房产出租方协调此事”。

精彩阅读:

片区学校不符合心意 刺激济南家长"购房择校"

高铁运营一年谈感受 京沪走进济南“生活圈”

山东省阶梯电价计算周期以半年算

购房热持续 济南二手房有望出现一年来最火6月

小清河污水管道清淤 3人中毒1人不幸身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